弗吉尼亞州公私營夥伴關係辦公室(VAP 3)負責通過 1995 的公私運輸法案(PPTA),2002 的公私教育和設施法(PPEA)和其他替代項目交付方法開發和實施全州項目交付計劃。
維吉尼亞州 P 3辦公室與交通部長、維吉尼亞州交通部、鐵道和公共交通部、航空部、機動車輛部、商業航天飛行管理局和弗吉尼亞港務局合作,專注於各種交通方式的公私合作項目的開發。
此外,VAP3 已擴大其專業知識,包括社會和垂直基礎設施 P3 項目。這些非交通項目包括潛在的 P3 項目,例如太陽能發展,電池塔/無線項目,空中權利,設施等。這些項目包括與礦業、礦產和能源部和保育和康樂部等各種國家機構的合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