弗吉尼亞州公私營夥伴關係辦公室(VAP 3)負責通過 1995 的公私運輸法案(PPTA),2002 的公私教育和設施法(PPEA)和其他替代項目交付方法開發和實施全州項目交付計劃。
弗吉尼亞州 P 3 辦公室與弗吉尼亞運輸部運輸部,鐵路和公共運輸部,航空部,機動車部,商業空間飛行管理局和弗吉尼亞港口管理局合作,專注於發展各種交通方式的公私項目。
此外,VAP 3 已擴大其專業知識,包括社會和垂直基礎設施 P 3 項目。這些非交通項目包括潛在的 P 3 項目,例如太陽能發展,電池塔/無線項目,空中權利,設施等。這些項目包括與礦業、礦產和能源部和保育和康樂部等各種國家機構的合作。